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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互联网产业2015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www.xc98888.com】 【作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字体: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根据《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府〔2009〕237号)和《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09〕238号),我委决定组织深圳市互联网产业2015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计划类别
产业化扶持计划
二、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愿意接受股权投资的未上市的互联网企业。
三、重点支持领域
(一)互联网基础服务
主要包括接入服务、域名注册服务(DNS)、设备托管服务(IDC)和网络加速服务(CDN)等。
(二)互联网应用服务
电子商务、网络内容与娱乐、网络通信、信息检索和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互联网应用服务等。
四、资助方式及金额
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助。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拟投资企业开展股权 估值、入股谈判、确定入股价格等工作。财政资金按照“同股同价、共同进退”的方式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项目退出时机由合作股权投 资机构进行判断。退出时机成熟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与项目单位协商,提出退出方案,财政资金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
财政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1:1的比例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助。单个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的 50%作为股权投资,50%作为直接补贴。其中,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金额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投资金额最高为1500万元;财政直接补贴资金依据现行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直接补贴资金只可用于所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五、申报流程
股权资助扶持方式的申报流程包括:项目征集和材料合规性初审、项目路演和股权估值、市政府审定三个环节。项目来源包括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推荐两种渠道。针对不同来源的项目,审核流程略有不同。
方式一:项目单位自主申报。①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初 审;②财政资金股权代持机构(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开展项目路演,由申报单位讲解项目内容,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听取 汇报,做出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初步评价;③股权投资机构对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等工作,形成投资方案并上报产业主管部门。
图1 股权资助流程图①
方式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推荐项目。①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根据申报通知,将本年度内已完成估值、拟投资或已投资的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荐给产业主管部门,由项目单位联合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投资意见报告;②市产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初审。
图2 股权资助流程图②
六、具体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战新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46.81:8046/。
(三)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在线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报后,应通过该系统打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附 表,并将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相关附表和附件(用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一式3份),含有原件的请在封面标明“原 件”字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B区一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3-4号)。
七、申报受理说明
(一)受理时间
在线申报:2015年3月11日9:00至2015年4月14日17:00;
书面受理:2015年3月11日9:00至2014年4月15日17:45。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方式
受理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咨询电话:82107042,82001294
特此通知。
附件:
1、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及要求;
2、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
3、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
注:请申报单位提前在市、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咨询电话:82105842 82105843)。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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